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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85: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来源:开云下载官网

   发布时间:2024-03-02 11:55:10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检查整改,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日常检查,包括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部门(车间)管理人员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日常检查;

  (二)综合性检查,包括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车间)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

  (三)专业性检查,包括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危化品、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进行的检查;

  (五)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检查,包括国家和地方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法定节假日前开展的专项检查;

  (七)复产、复工前检查,包括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长时间停产,在重新恢复生产前,对生产设备设施、人员进行综合性检查。

  (二)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九条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当立即向直接上级或业务管理部门或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CEO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一)负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车间)对安全风险隐患的查找识别、评价、整改、复查、销号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按照隐患的登记进行分类,建立隐患信息档案;

  第十四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区域内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六条岗位员工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定时排查,并立即处理,不能处理及时上报。

  (二)各部门(车间)负责制定部门(车间)安全检查计划,经部门(车间)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五)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检查、事故类别排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需要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人员配合参与的,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二十条开展安全检查前,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应当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车间)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于自身责任范围的,应当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属于其他责任范围的,应当联系责任部门(车间)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安全环保部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由安全环保部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方式下发到各部门(车间),由属地部门(车间)负责组织整改。

  第二十六条相关方作业时发现的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到负责该业务的管理部门,由业务部门督促相关方进行整改。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当针对隐患内容,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隐患整改按照五定原则(定项目、定内容、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车间)对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必须本着“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来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率一定要达到100%。

  第三十一条一般隐患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所在部门(车间)应当采取对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十二条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五落实”(即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应急预案)。对目前技术条件难以把控、短时间之内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必须停止作业。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车间)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当及时将《隐患整改方案》送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对隐患进行复查。

  第三十四条安全环保部接到已完成的《隐患整改方案》后,应当对隐患整改的质量和完成情况做复查。

  第三十六条按照GB/T 13861《生产的全部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公司将安全风险隐患划分为四大类: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车间)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部门(车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做汇总,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统计表见附件。

  第三十九条安全环保部每月、每季、每年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做统计分析,形成报表,向全公司做通报。

  第四十条各部门(车间)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当通过班前会、宣传栏、公告栏等方式,对员工做宣导和告知。

  第四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环保部向当地应急管理局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小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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